139/365 — 誰才是沒禮貌的鞋子

Ching / 慶
Oct 6, 2021

最近參加中壢光影電影院的活動,注意事項中有一項寫著:「禁止穿著拖鞋或夾腳拖。」前陣子散步時晃到中壢藝術館,原本要去欣賞免費的音樂會,進場前卻被攔下來,因為我穿的不是「包鞋」。

久而久之,我也習慣去特定場合會特意換成運動鞋。然而,就像以前的女性都「被迫認為」穿高跟鞋代表正式,我開始思考,為何台灣人認為包鞋才正式

正不正式,都是人類根據文化規範的,有個國家就認為涼鞋很正式,無論哪種涼鞋都可以穿到正式場合,那就是—緬甸

Traditional Dress of Myanmar — National Dress
Traditional Dress of Myanmar — National Dress

緬甸多數人信奉佛教,時常上寺廟參拜,而進寺廟的其中一個文化規範,就是要「赤腳走進房間」,認爲穿鞋子進入佛堂是對佛祖的不尊重,久而久之就習慣都穿不用襪子的涼鞋了。如今上到大公司老闆、國家元首,下到平民,從日常生活到婚喪喜慶,都是穿涼鞋。甚至因為沒有市場,賣的人很少,在當地要買包鞋很比涼鞋困難很多

那麼,既然緬甸尊崇自己的文化,至今仍然穿著涼鞋參加正式活動,台灣的文化又如何呢?已知所謂的運動鞋和皮鞋都是從歐美傳入的觀念,說到代表台灣人的鞋子,果然就是「藍白拖」了吧!

藍白拖的發明,起源於國民政府遷台時期,當時經濟不富裕的台灣人,腳上大多什麼都不穿,後來政府跟美援顧問合作,研發出可量產的輕便鞋款,配色則來自國民黨黨徽。從光腳到有耐穿便宜的鞋子,光是這樣就已經好很多了。

不過這樣看來,「國鞋」藍白拖果然也稱不上文化上的正式鞋款。只是當時應急而已。追根溯源到50年前不夠,那就到5000年前吧!古代中國人為了生存,不能讓腳受傷,草、麻、葛編織成履包裹住腳,由於北方很冷,歷代多習慣穿靴,如皮靴、馬靴,而買不起靴的百姓穿草履,久而久之,包鞋跟地位畫上等號,穿露趾鞋或赤腳就會被視為下等公民,下等公民出現在達官顯要舉辦的宴會場所多半不是受邀而來,就被視為「不正式」了。

所以,回到一開始的問題,在台灣如果要遵照文化,確實需要穿著包鞋,表達對該場域的尊重。

只是,在這全球化的時代,既然有文化把涼鞋、拖鞋視為正式,我們不妨也別拘泥於這些穿在腳上的小東西了,只要乾淨整齊,就夠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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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g / 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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